校内各单位:
根据财务部关于2025年财务年终封账的统一安排,为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,现就需审计项目的材料报送事宜提示如下:
凡依据《山西财经大学基建和修缮项目审计实施办法》(山财校〔2020〕44号)及《山西财经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审计实施办法》(山财校〔2020〕45号)规定需履行审计程序的项目,请务必于以下截止日期前提交完整的审计材料:
一、货物和服务采购类项目请于2025年12月8日前提交;
二、基建和修缮类项目请于2025年12月3日前提交。
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工作,及时报送材料,以免影响后续财务结算进程。
审计部
2025年11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