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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部的主要权限

发布时间:2010-10-08阅读数:

审计部的主要权限

一、 根据工作需要,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计划、预算、决算、报表和有关文件、资料等。

二、 审核凭证、帐表、决算、检查资金和财产,检测财务会计软件,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。

三、 参加研究财经工作会议和其他有关的会议。

四、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,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。

五、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、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,经校领导同意,作出临时制止决定。

六、 对阻挠、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,经校领导批准,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,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。

七、 提出改进管理、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、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。

八、 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,提出处理的建议,并按有关规定,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审计机关反映